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(1)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、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;以合同、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,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,项目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。(2)现场材料保护责任由项目部统一供应的材料、半成品、设备进场后,由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,项目部生产经理和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,由项目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、半成品、设备,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、使用。
制成品堆放控制:1)分类、分规格、堆放整齐整齐,平直,下垫木;叠层堆放,上、下垫木,水平位置上下应一致,防止变形损坏,侧向堆放除垫木外应加撑脚,防止倾覆;2)制成品堆放地应做好防霉、防污染、防锈蚀措施;3)制成品上不得堆放其它物件。制成品运输要做到车厢清洁,干燥,装车高度、宽度、长度符合规定,堆放科学合理,超长构件成品,应配置超长架进行运输、装卸车,做到轻装轻卸,捆扎牢固,防止运输及装卸散落、损坏。
基坑周围的暂时供水管,严防接头、闸门跑水和渗漏,有问题应及时修理。(6)基坑土方放坡要执行土方施工方案,大雨前、后要检查有否裂缝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确保边坡的稳定性。(7)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,在接近基底标高时应预留适量土层,人工进行清底。基础工程的成品保护(1)要保护钢筋、预埋件、孔洞和线管的位置的正确,不得撞碰。(2)不得用重物冲击模板,不准在立模板上支架脚手板,要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。(3)侧面模板应在砼强度能保证其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损时,方可拆模。(4)在已浇筑的砼强度达到1.2mpa以上时,方可在其上行走和进行上部施工。
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2、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,方可拆除底模及支架;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,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。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构件类型构件跨度(M)达到设计砼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(%)板≤2≥50>2,≤8≥75>8≥100梁、拱、壳≤8≥75>8≥100悬臂结构≥1003、当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时,方可拆除侧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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