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重要仓储设备部件和备件应及时登记造册,重点记录设备的基本尺寸、厂家、主要的电气元件、联系人和设备的说明书、维修手册等资料。结合新的粮食保管技术和化的现代设备,试用性地采购和使用新型、设备。经过一定的试用期后如果该设备确实能够有效提高生产效率,则可以进行批量使用,进而形成新的作业流程。并将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点、操作重点等内容及时写入作业规范,形成相关制度。结合成本数学模型,从时间和费用上综合分析设备维修成本和沉没成本,从而做到科学淘汰和更新有关设备,降低设备年运行成本。
粮食熏蒸必须严格执行熏蒸作业审批制度,严禁擅自开展熏蒸作业。施用空仓杀虫剂和粮食熏蒸剂,仓储部门必须制定空仓杀虫作业方案和粮食熏蒸作业方案,经粮库负责人批准,并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。严禁使用非储粮化学药剂和超剂量使用储粮化学药剂杀虫。实施空仓杀虫和粮食熏蒸,仓储部门负责人应安排不少于2名作业人员同时作业,同时应安排1名监督警戒人员站在仓门或仓口位置,保证观察到所有作业人员。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,佩戴安全有效的防护用具。施用空仓杀虫剂,每人每次不应超过90分钟,每人每天不应超过3小时。熏蒸杀虫时,每人每次不应超过30分钟,每人每天不应超过2次。
实现储备粮数量真实、质量完好,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。
学习掌握储粮业务技术,逐步达到中级以上技术水平。持证上岗。使用“双低”(低氧、低药剂量)、机械通风和粮情电子检测等科学保粮技术,提高仓位科学保粮水平。粮库设备仓位“两牌”(岗位责任牌、储备粮油专卡牌)和(粮情检查记录簿、温湿度曲线图)齐全。保管员着工作装、配戴胸卡上岗。必须掌握仓位粮情,做到每日查仓、每周与粮食见面,坚持测化制度,定期取样,检查粮温、水分、害虫等情况,做好粮情检测记录,保证其资料真实完整。发现问题及时向仓储科长及分管主任汇报,并为储备粮轮换提供依据。
粮食入库,必须符合中等以上新粮和安全水分。拒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入库。入库检斤必须由仓位保管员、检斤员共同过磅,由双方签字确认。设立分仓保管帐,粮食出入库时,保管员每天记录出入库数量。当天在保管帐上核减,每月与检斤员核对一次检斤数量,做到日清月结、帐实相符、数量真实。仓位粮食出库后,粮库设备保管员须向主任出具书面报告,列项说明该货位在水分、杂质、自然损耗等方面的具体损失数量,分析原因,损失损耗不超过规定标准。
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定制粮库门窗报价的家和筛业于2024/6/30 10:24:22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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